近日,在上海市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比中,公司被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为(2008-2009)年度A类纳税信用企业。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各项税款的申报和缴纳工作,特别是所得税税制变更以来,多次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通过密切关注和学习相关税收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坚定执行税务政策,保证了我公司依法、及时、足额履行纳税义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树立了优秀企业的形象。
上海市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是由上海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根据《上海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联合评定的,每两年一次。通过评估和检查纳税人遵守、履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程度,按照统一的评定标准,应用百分考核方法,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定为A、B、C、D四种等级,考评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为A级,并采取相应的分类管理措施。
根据《上海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获评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享受由国、地税局提供的多项优惠待遇。如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既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适当放宽发票领购限量等。(葛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