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双高速东双DSL07标路面水稳沥青摊铺工程施工劳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6-11 次浏览来源 :

       集安至双辽高速公路东丰至双辽段07标项目经理部已取得集安至双辽高速公路东丰至双辽第7合同段的施工承包资格,经研究并报上级单位批准,现对该标段的路面水稳沥青施工人工配合拌合摊铺工程劳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DSL-07-LWZB-10

2、工程名称:集安至双辽高速公路东丰至双辽段07标路面水稳沥青施工人工配合拌合摊铺工程。

3、工程地点:吉林市四平市

4、工程概况:DSL07标段起于河西屯北侧,与06标段终点顺接,起点桩号K203+800,路线经古庙山屯、在南仙马泉设仙马泉顺枢纽互通立交与京哈高速公路连接,在营城子村下穿哈大高速铁路,在十家堡镇西设四平北互通立交与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G102)连接,跨京哈铁路,终点位于九间房南侧与08标段顺接,终点桩号K218+150,路线长度14.382Km。(本标段含断链2处:K209+337.707=K209+300,长链:37.707m;分离式路基右幅终点K215+214.399=K215+220,短链:5.601m)。本工程主线下穿哈大高铁(第七八孔下穿),穿过的铁路桥为ZK213+763.043/YK213+749.679营城子分离立交,上跨京哈高速、G102国道、柳柳条边遗迹、京哈铁路。                                                                                                                                                                            

5、招标范围:路面水稳沥青施工人工配合拌合摊铺工程 劳务施工,初步拟定招标1个施工作业队,主要工程量:水泥稳定碎石拌合料约64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摊铺面积约148.8万m2,沥青面层拌合料约22.6万吨,沥青面层摊铺面积约156.9万m2。招标内容包含水稳底基层、基层,沥青面层前场人工配合摊铺碾压及后场人工配合拌料,投标人须对路面水稳沥青施工人工配合拌合摊铺工程填报不含税综合单价、增值税税金及价税合计。

6、项目招标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具体工程量以正式施工图纸和招标人最终确定的为准。

7、本次招标工程计划施工工期约为18个月(含冬休),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7月1日,缺陷责任期为本项目交工验收后2年,保修期为本项目实际交工日期起5年。

注:开工日期为暂定日期,具体由招标人视项目情况另行确定,完工日期不随着开工日期的变化而改变。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考察及具体了解的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施工日期,此风险不作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补偿索赔的条件。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 相应 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或劳务承包资质,能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00万元;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一般纳税人提供)、开户许可证。

2、拟派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授权负责人3年内担任过1个以上新建或改扩建路面水稳沥青施工人工配合拌合摊铺工程施工项目授权负责人。

3、其他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施工的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非法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18年06月12日08时至2018年06月13日18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招标人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时查验原件,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招标人只接受投标单位账户银行转账,账户信息:

名  称:上海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0195 0101 1101 3000 0001

开户行:交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电汇业务回单备注一栏填写:“集双项目招标文件费”

联系人: 李军爱     电话:17643412666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1日08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集安至双辽高速公路东丰至双辽段07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5、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至双辽高速公路东丰至双辽段07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九间房村

联系人:李军爱          

电  话:17643412666

电子邮箱:599203530@qq.com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3、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必须确认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提交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要求的标书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澄清的(请于2018年6月18日前)向招标联系人提出,招标联系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解答。

5、招标人将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候选人进行议价,中标候选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前须接受议价结果,并作为合同最终单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本工程投标时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7、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照签订合同总价的5%计算)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签订合同总价的2%计算),如投标保证金不足,中标人应在劳务施工合同签订前按招标人规定补缴差额;如投标保证金有剩余,将在签订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或接到落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内无息返还。

8、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由投标活动产生的法律责任,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招标人拒绝关于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的任何质询,也不做任何解释说明。

10、本次招标系公司内部劳务招标,不属于法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工期安排,在公告及开标等时间安排方面可能较紧凑,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各投标人应给予理解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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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