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南宁市玉洞大道南北侧道路工程(那黄大道-龙岗大道)(那黄大道-良庆大道)段项目经理部已取得南宁市玉洞大道南北侧道路工程(那黄大道-龙岗大道)(那黄大道-良庆大道)段的施工承包资格,经研究并报上级单位批准,现对该标段的管廊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NNYDDL-LWZB-06
2、工程名称:南宁市玉洞大道南北侧道路工程(那黄大道-龙岗大道)(那黄大道-良庆大道)段项目管廊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工程。
3、工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南宁市玉洞大道南北侧道路工程(那黄大道-龙岗大道)(那黄大道-良庆大道)段,设计桩号为K6+749.406-K8+150,路线长度为1400.594m。包括一段管廊,管廊设计范围为K6+820-K8+150,长1346m,采用双舱断面形式。含有一座跨河桥,K7+486玉洞运河中桥一座,跨径分布为(25+32+25)米,全桥长90米,宽79.5米,横向共分四幅:第一幅桥宽23m,第二、三幅宽均为16.75米,第四幅桥宽23米,桥梁建设面积7155平方米 。
5、招标范围:管廊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工程施工,初步拟定招标1个施工作业队,主要工程量:弱电设备箱12台, PLC主控制柜1台、触摸屏1台、远程I/O模块7个、百兆交换机8台、温湿度传感器39个、氧气传感器39个、超声波液位计30个、倾角传感器30个、三轴加速度传感器15个、压差式静力水准系统30套、阻燃B级控制电缆11300米、单模低烟无卤阻燃光缆12300米等,中标后再确定具体工程量。
6、项目招标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具体工程量以正式施工图纸和招标人最终确定的为准。
7、本次招标工程计划施工工期约为1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完工日期为2020年5月13日,缺陷责任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
注:开工日期为暂定日期,具体由招标人视项目情况另行确定,完工日期不随着开工日期的变化而改变。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考察及具体了解的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施工日期,此风险不作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补偿索赔的条件。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或劳务承包资质,能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00 万元;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的,则需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授权负责人3年内担任过1个以上新建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施工项目授权负责人。
3、其他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施工的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非法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20年4月2日8时至2020年4月3日19时【北京时间】电话确认购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招标人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15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南宁市玉洞大道南北侧道路工程(那黄大道-龙岗大道)(那黄大道-良庆大道)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5、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南宁市玉洞大道南北侧道路工程(那黄大道-龙岗大道)(那黄大道-良庆大道)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天誉花园五区16幢202室
联系人:李伟、吴姗
电 话:18629399072、18547715353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3、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必须确认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提交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要求的标书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澄清的(请于2020年4月8日前)向招标联系人提出,招标联系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解答。
5、招标人将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候选人进行议价,中标候选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前须接受议价结果,并作为合同最终单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本工程投标时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7、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照签订合同总价的5%计算,如投标保证金不足,中标人应在劳务施工合同签订前按招标人规定补缴差额;如投标保证金有剩余,将在签订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或接到落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内无息返还。
8、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由投标活动产生的法律责任,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招标人拒绝关于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的任何质询,也不做任何解释说明。
10、本次招标系公司内部劳务招标,不属于法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工期安排,在公告及开标等时间安排方面可能较紧凑,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各投标人应给予理解并接受。